close
高雄縣岡山鎮公所發包工程官商勾結弊案,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雄分院更一審見解,判決前岡山鎮長吳森發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4月,褫奪公權5年;前岡山鎮鎮民代表會主席何存秀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10月,褫奪公權6年;廠商藍金章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2月,褫奪公權2年。

判決指出,吳森發自2002年3月1日起擔任高雄縣岡山鎮長,迄2010年12月24日離職momo 購物,何存秀則自2002年8月1日起擔任高雄縣岡山鎮鎮民代表會主席,迄於2010年12月24日離職。吳森發因沈迷簽賭,輸多贏少,經常入不敷出,又在何存秀於代表會期上放棄杯葛,使預算順利通過誘引下,透過工程掮客藍金章、林木水主導安排,以圍標或使廠商不為投標方式,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

檢調指出,岡山鎮公所發包的62件招標案,吳森發等人涉嫌圍標金額高達1億4557萬餘元。其中吳森發、何存秀、藍金章、林木水等四人,分別向廠商收取百分之八至十不等的回扣款763萬6千元;另期約但尚未交付回扣51萬3千元,總計共814萬9千元。
岡山鎮公所工程弊案,鎮長、鎮民代表主席判重刑。圖/報系資料照
分享

7C857CF4F167F6B5
arrow
arrow

    wea20yi00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